里面的生意都特别的好,且都是男顾客居多。
一想到家里边,我这心里边就难受,我还是想想我家的儿子吧……貌似更难受!
我好想我家的小亲亲,不、高、兴!
但,即便是明天回宫,也要十来天才能回到金都,更何况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,要回金都,那估计得再过几天的时间。
春花冬雪紧紧都跟在我的身后,毕竟在这种地方,一起了混乱就麻烦了。
或许是因为知道当今圣上也在益州,百姓即便是困苦,个个的眉眼都带着一丝的笑意,就像是在看到了盼头一样。
有了盼头,总好过心如死灰吧,所以说,方御景在人心这一块,真的做的不错。
如果方御景把这份收买人心的也分一半用在这感情上面,那我也不是他的对手,但方御景虽是个政治老手,可惜了,他却是个感情上的菜鸟。
也亏得他是个菜鸟,否则就是他那身段,那脸蛋,再是个情场老手,那我想我肯定完了,最先陷入泥潭的那个人肯定得是我。
我见有个妇人抱着一个孩子在队伍中排着队,我就想起我的子君,一想起子君,心下一软,这一旦做了孩子他娘后,我感觉我这心肠真的是越来越好了。
对春花道:”让那对母子先领吧。”
春花循着我的目光看去,道:”娘娘这是想小公子了?”
子君身份较为特殊,所以在之前的认亲宴上,方御景就赐了个称号给他,叫子君公子,在这古代,公子有两种叫法,一种为普通男子的称呼,而另一种则是皇帝亲封,地位可想而知,虽没有实职,但是除了皇上外,谁都得称一声:子君公子。
也就是说,方御景这老狐狸,虽不给实职,却让别人都得对子君带着三分的敬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