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酒过来的男人顺势就在对面空了的椅子上坐下,把手里的酒杯贴在自己唇上,轻轻呷了一口,没有立即放下。酒杯没有完全遮挡的嘴角,勾起一点笑容。
两人对视片刻,陆明臣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。
“蓝方?请头一回见面的人喝这么贵的酒,真是破费。”
男人放下酒杯,唇角挂着明艳的笑容:“什么档次的酒配什么档次的男人。再说,主动搭讪,总不能太没诚意。”
陆明臣笑了笑,越过桌面,对他伸出手:“陆明臣。”
男人故作矜持地握了握他的手指尖:“苏晗”
玩的是心跳
苏晗个子很高,超过一米八。
他穿了一件十分修身的高领打底衫,显出匀称的好身材,下边的阔腿牛仔裤腰松松卡在胯骨上,一件大红的羽绒短外套搭在椅背。卷起袖子的小臂,露出花花绿绿的纹身,还有一头红色的短发茬。
这种款式,实在和陆明臣的爱好相去甚远。他的价值观,以及审美还是偏向传统的,喜欢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人。如果不是对方确实有一张非常好看的脸,他不会想交谈。
苏晗的好看介于俊朗和美丽之间,十分浅显且张扬,属于别人一眼就能捕捉到的漂亮,很抓眼,像个明星。另外,他花里胡哨外表之外,却又一双白皙干净的手,不知道他做什么工作,但陆明臣觉得这是一双钢琴师的手。
见男人打量他,苏晗挑起眉,殷红的嘴唇咧开。这个漂亮男人,光是笑起来就很撩人。
“你刚才进门,我就注意到你了,结果你约了人。我刚想你和那人是什么关系,那人就走了,这不就是命运非让我来认识你。”
“那你应该知道他为什么走,”陆明臣像是不经意把左手放在桌面,露出无名指的上的铂金钻戒,“你不介意吗?”
“为什么要介意,我又没打算和你结婚。”